根据学校相关寒假规定,学生于1月16日开始正式放假,假期截止至3月4日,3月5-6日报到注册,3月8日正式开始上课。
在寒假期间,学生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离校前要保管安置好寝室内的贵重物品,防止物品被盗。
2.回家的学生在路上不要轻易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家庭联系方式随意给陌生人,同时要注意确保个人的财产人身安全。
3.如果不能按时归校,必须提前一星期与学办老师请假,否则,将严格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要求所有寒假留校学生遵守以下条款:
1)2010年寒假留校居住需本人申请(申请表见附页),并已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已经征得家长同意和系部同意方可留校。
2)留校期间,遵守学校、学院有关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统一要求,服从管理。在申请留校居住过程中,不冒名顶替,不为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准许留宿的人员提供住宿。
3)不存放、不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等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和管制刀具.
4)不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不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灶具以及其它种类火源。
5)认真遵守电脑使用规定和网络文明公约。不观看带有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图文音像。不在网络等媒体上从事制作、浏览、传播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等违法活动。
6)不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宿舍。男女交往自觉遵守文明礼貌和社会公德。
7)遵守正常作息时间、晚上九点前自觉返回学校。未经学院许可,不准在外留宿。严禁夜间单独出行、离开校园。
8)不酗酒、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不参与黄、赌、毒、邪教及传销有关的活动。
9)校外活动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
10)外出打工(做兼职)必须征得学校老师同意。未经学校准许外出打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1)遵守国家法制。倡导社会公德、交友得体、礼貌谦逊、 涉外活动,不卑不亢。
12)每周与家长进行必要的通讯联系,随时报告自己的生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