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院更换学院基本户而导致2009届毕业生教材费无法发放。现就毕业生教材结算费用的问题做如下安排: 一、办理退费时间为2010年3月29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止 二、发放地点为行政楼三楼计划财务处 三、本次退还教材费用采取现金的形式发放 四、办理人需出示本人证件,或被委托人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望同学们相互转告!(财务处咨询电话:65730029覃老师)
退费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