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届毕业生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证书换发的对象:参加今年10月份清考,全部成绩合格的2010届毕业生。二、证书换发的时间:2010年1月4-12日三、证书换发的地点: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215)四、注意事项:1.本人持结业证书前来办理。2.如需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当事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业证书以及委托书原件。